《不歧視聲明》

《不歧視聲明》

本組織致力於為所有人營造一個包容、相互尊重且公平的環境。根據《卑詩省人權法》(RSBC 1996, c. 210)的規定,我們不會基於以下理由進行歧視:

  • 種族、膚色或血統
  • 原籍地或族裔背景
  • 宗教或信仰
  • 年齡
  • 性、性別認同或性別表達
  • 性取向
  • 婚姻狀況或家庭狀況
  • 身體或精神障礙
  • 政治信仰

我們致力於確保所有人士——無論是志工還是一般民眾——都能受到有尊嚴且受尊重的對待,免於遭受任何形式的騷擾、歧視或報復。

任何違反此項承諾的行為,都將被嚴肅看待,並依據相關法規及本公司內部政策予以迅速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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